【第十八期】万名总师培训: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计划】 2019-10-29 10:47:26
院培〔2019〕24号
各有关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理事单位和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建办人〔2017〕30号)的部署,2017年6月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组织实施了“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计划,计划在四年内,对大型建筑设计院、规划院、施工企业的总建筑师、总规划师、总工程师进行专题培训。截至2018年,已举办总师培训班16期,取得了显著的培训效果,受到广大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好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9〕17号)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决定2019年共同举办“十三五”万名总师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培训班一期、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一)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培训班(1期,共5天)。
培训内容: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建筑策划与设计创作,城市设计与城市风貌塑造,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BIM技术应用,建筑师负责制,典型案例分享等内容。
培训对象: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任甲级建筑设计院主管技术工作的院领导。
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8日-11月23日(18日全天报到,23日疏散)杭州
(二)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培训班(1期,共5天)
培训内容: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BIM技术应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关键技术解析,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与实践,实践案例等内容。
培训对象: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任甲级建筑设计院主管技术工作的院领导。
时间地点:2019年12月8日-13日(8日全天报到,13日疏散)南京
二、报名方式
(一)请各省级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按“名额分配表”(附表1)负责组织本地区学员报名。请各学员所在单位根据培训的时间安排和对象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员,并填写“推荐学员信息表”(附表3)加盖本单位公章。
请各省级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于11月12日前,将总建筑师培训班“推荐学员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进行汇总,与“各地学员汇总表”(附表2)统一发送至本次会议的指定电子信箱。于12月2日前将总工程师培训班“推荐学员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进行汇总,与“各地学员汇总表”(附表2)统一发送至本次会议的指定电子信箱。
(二)各理事单位也可以直接报名。请各理事单位根据培训的时间安排和对象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员,将总建筑师培训班“推荐学员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进行汇总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本次会议的指定电子信箱。于12月2日前将总工程师培训班“推荐学员信息表”(附表3)加盖本单位公章(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本次会议的指定电子信箱。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对推荐学员名单进行汇总,将符合条件的学员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于开班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予以确认,详细培训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等由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专项经费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结业证书。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参加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学时,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联系人:陈超15810330479
胡林林13716677872 张燕13810650623
电 话:010-84832461,64915089(传真)
报名邮箱:3617177930@qq.com
网 址:http://www.mayortrainin.org/
2.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张琪、徐慧
电话:010-88023342
报名邮箱:32480680@qq.com
附表:1.名额分配表
2.各地学员汇总表
3.推荐学员信息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1.关于举办2019年“十三五”万名总师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