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 2017-12-14 21:19:52

各有关单位: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的唯一专门从事全国设市城市市长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的正司级事业单位。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已经承办了100余期市长培训班。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连续举办了数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厅局长、地级市局长和县区市局长专题研讨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城市市长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近期参加培训的市长、厅局长建议增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典型案例的意见,我院决定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与征集范围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规划设计单位在城市规划或城市设计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人民政府或规划设计单位在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方面的案例。

(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人民政府或工程建设企业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面的案例。

(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人民政府或工程建设企业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案例。

(五)绿色建筑。建筑设计企业在绿色建筑设计方面的案例。

(六)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企业在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案例。

(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PPP模式方面的案例。

(八)垃圾和污水治理。环保企业在垃圾和污水处理方面的案例。

(九)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城市人民政府在智慧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案例。

(十)小城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方面的案例。

二、案例内容要求

申报案例应已建成实施,成效明显,且具有一定代表性、新颖性、时效性,在行业内取得较高的认同。

申报单位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案例,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要求重点突出案例内容的适用性、成效性。

申报的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4)探讨与评论;(5)重要资料附录。

三、案例征集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自主提供教学案例;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后,由学院联系被推荐单位提供教学案例。

(二)评审。对申报或推荐的案例,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初选案例。

(三)修改与终选。对初选案例,申报单位根据评审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满足教学要求后,确定案例终选方案。

四、案例成果运用

经终选的案例,进入学院案例库,用于城市市长(县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案例教学。

五、案例申报及联系人

(一)案例征集时间从2016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二)请申报单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文字材料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于2016年10月31日前寄至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同时请将申报案例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hizhangbananli@163.com。

(三)联系单位: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邮编100029。

联系人:陈超、袁鹏。

联系电话:010-649222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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