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2017—2020年)
【基地介绍】 2018-01-21 17:25:41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规划(2017—2020年)
2016年7月,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为做好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规划制定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转折点,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众多挑战。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全面部署,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离不开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设计人才、建筑设计人才、城市管理人才、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及现场管理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与乡村住宅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迫切需要加大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迫切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经过近20年来的人才队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行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端人才数量逐步提升,人才分布渐趋均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超过1100万人,注册执业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高层次、骨干人才,目前已发展到272万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还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知识更新培训跟不上行业发展需要,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尚不完善等。做好“十三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只有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才能行稳致远,才能把人才强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为重点,分层分类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服务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突出特色。突出“六新”培训特色,即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新法规、新理论、新方法”的培训。
——共建共享。与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行业学协会共建共享基地服务平台,共同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优质资源。
——注重实效。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培养人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工作目标。
——有效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和行业发展需要,“十三五”时期对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房地产和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新法规、新理论、新方法培训。
——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组织选派与自主选学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络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动行动学习、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建立灵活多样、充满活力的继续教育培训新格局。规划期内实现培训行业“总师”一万名、网络培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00万人次。
——健全培训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学员管理、考核评价、质量评估等规章制度,形成制度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计划。
1.举办总师培训班。以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双修”、智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化、村镇规划与建设、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方面的“六新”培训为重点,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型骨干企业、科研单位的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免收培训费,聘请行业院士、设计大师、知名专家教授授课,使行业高层次骨干专业人员及时实现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培训2200人,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甲级城乡规划设计院、地级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每年培训200人。
——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每年培训400人。
——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每年培训400人。
——甲级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每年培训600人。
——特级、一级市政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2.举办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结合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请举办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每年不少于3期,每期70人。
(二)举办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在总师班和高级研修班的基础上,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部中心工作,如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双修”、智慧城市、园林绿化、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管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化、公积金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方面,开展“六新”培训。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
(三)开展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
按照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继续教育大纲,编写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研发注册执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接受地方和企业委托,承办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适应“互联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满足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需求,构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训平台”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络平台包括在线学习、实时交互、学习行为分析、学员管理及评估、师资管理、课程管理、测评考试等功能。每年更新制作不少于300学时网络课程,创建国家级网络继续教育品牌,规划期内实现在线学习人数不少于300万人次。
(五)强化精品课程和课题研究。
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际需求,根据培训对象、项目特点、培训目标的不同,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开发、外部引进等途径,打造出一批适合培训需求的精品高端课程,如城市设计与城市“双修”、海绵城市设计与施工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与运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小城镇规划建设等。每年开发3个以上精品高端系列课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研究方向,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和成果,将有关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同时,加强科研成果的教学资源转化,利用科研成果指导教学实践,实现科研和实践的相互促进。每年完成1项部级科研课题项目和2项自选课题项目。
(六)加强教材和案例库建设。
针对一些热点专题研讨班,及时将有关最新政策和实践案例编写成教材,实现教学成果固化和在更大范围内分享,如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海绵城市与地下管廊、城市生态修复、城市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公积金管理等。每年完成2个以上专题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材编写任务。
树立“现场为课堂、案例为教材、实践者为老师”的教学理念,通过公开征集和有关单位推荐,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门类齐全的教学案例库,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部干部学院工作的部领导任组长,人事司、部干部学院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部有关司局和部干部学院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基地建设发展工作。
部干部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实施小组,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工作。组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部,负责继续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师资建设。加强与行业内著名科研规划设计院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大型骨干建筑企业和高端智库机构等的合作,聘请业内院士、大师、专家、知名教授和部有关司局领导作为兼职教授,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通过聘任引进和培养等方式,加快继续教育基地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继续教育基地要用好3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要求制定专项经费使用年度预算计划,每年预算执行结束后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绩效评价的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为继续教育基地协调争取配套经费。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部干部学院要充分利用部网站、中国建设报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导学等方式,让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知悉继续教育基地信息,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五、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2月)。
成立部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并确定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机构的人员及职责。通过部网站、建设报社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获批继续教育基地的信息。
(二)启动阶段(2017年3月—4月)。
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有关制度,包括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等。
(三)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20年10月)。
2017年6月前,搭建网络教育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师资库和案例库。2017年5月—2020年10月,按计划开发设计精品高端课程,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四)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对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和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