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郇院长:社会治理与社区规划——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

【精品课程】 2017-11-28 0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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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中山大学城市化研究院院长李郇教授围绕“社会治理与社区规划——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厅局长培训班(第二期)学员们进行了专题讲座。“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在于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

     李郇认为,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要关注到城市建设中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重要性。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发展不仅是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过程,也是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过程。其基础在社区,以完整社区为目标,实现社区环境设施“硬件”与人文生活“软件”的共同提升与优化;核心是公众参与,即依托于公众参与,对承载社会各群体利益的空间资源,其使用与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与协调的过程;主体是群众,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贯穿于共同缔造的整个过程。


     李郇提出,基于社会治理的社区参与式规划——共同缔造工作坊,即由政府部门牵头,邀请城乡规划、社会治理等诸多方面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团队,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以社区为单位,发动与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引导地方政府、群众与专业人士共同探讨改造方案、建设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的工作方式。从房前屋后、街头巷尾、广场绿地、群众关心的小事为工作切入点,开展共同缔造行动。他分别以曾厝垵、鹭江剧场文化公园、远郊村和沈阳牡丹社区共同缔造工作坊,介绍了城中村蜕变、城市更新、农村新生、老旧社区更新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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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郇指出,政府角色应从“台前”转变到“幕后”,变身为工作坊的发起者和引导者,承担协调保障,为开展工作坊提供相关的政策指引、场地支持、活动保障等,强调协商的多元化,实现治理方式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统一。城市规划师在共同缔造中扮演一个组织者、协调者、引导者的角色,起到联结政府、公众、社区/社区组织等多元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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